主题:【文摘】论明代州县军户制度[纪念顾诚教授] -- 机会主义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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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施行卫所制。每卫5600人,千户所为1120人,百户所为112人,军士世袭。全国由五军都督府(中央)-都指挥使司(省)-卫 -千户 ?C 百户,形成了完整的体系。洪武26年,全国共有军队280万。实行屯田制,自力更生,解决军粮问题,“养兵百万,不费百姓一粒米”。因此军队数量虽大,但给明朝的负担并不大。除此而外,明朝还有京军三大营、边军等专有任务的部队,均从卫所抽调士兵,形成了营兵制。卫所制为法定军事制度,但只管理军籍、屯田;营兵制为机动部队,负责专门任务。
明朝军事领导的原则是文臣制武将,内监制外臣。在中央,五军都督府统帅全国军队,但无调兵权,兵部有调兵权,但不统帅军队,形成互相制约的关系。地方上,从正统年后,文臣为总督、巡抚,武将为总兵,太监为监军成为制度。总兵原为有战事时任命,调卫所士兵出征,事毕回京缴印,军士各回驻地。但久之逐渐成为地方统帅营兵的指挥官,负责专门的作战任务,如驻防、剿匪等。
因此,明朝管理军队和使用军队是两套体系,互相制约。管理体系见上,使用体系为兵部- 总督、巡抚 ?C 总兵。明朝卫所军士为世袭的,但到明中叶,士兵逃亡甚多(可能是嫌当兵太苦),朝廷不得已大规模招募士兵,到明朝后期,主要以募兵制为主,如戚继光的戚家军。
造成经济负担越来越大,只好加派三饷,加大了百姓的负担,加速了明朝的灭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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🙂【文摘】论明代州县军户制度[纪念顾诚教授] 1 机会主义者 字16496 2003-08-25 16:50:48
😅顾诚先生对于中国的晚明史贡献良多: 温相 字266 2003-08-26 05:21:15
补充一个卫所制度的简短说明(ZZ)
多谢机会,看来明军后来的战斗力弱不是没有理由。 铁手 字252 2003-08-25 22:11:39
也没什么特别的权利 MP4 字108 2003-08-25 22:27:57
50亩地也不算少啊。算的上是小地主了。一户一军丁么? 铁手 字0 2003-08-25 23:07:46
名义上是一户一丁,正军抽调后还得从家族中补充名额,不过 机会主义者 字1095 2003-08-25 23:15:41
感觉这个不能自由选择是否当兵是一个关键因素。 铁手 字226 2003-08-25 23:29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