淘客熙熙

主题:我就不明白了,怎么这么多人为铁道部辩护 -- 华丽的吟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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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特别重大事故" 这个应该没什么歧义

3条符合1条还是2条还是3条,都是特别重大事故。怎么会有一个事故两个事故的区别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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